溫州市亞飛鋁窗有限公司被罰款1000元
2017-10-26 來自: 宿遷市浦東建材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652
千龍網北京10月12日訊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了京建法罰簡(市)字[2017]第140508號處罰決定書,溫州市亞飛鋁窗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使用零散民工,被北京市住建委罰款1000元。
根據處罰決定書顯示,溫州市亞飛鋁窗有限公司在11號住宅樓(限價商品住房)等18項(北京市通州區TZ07-0103-0012等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TZ07-0103-0027等地塊B1商業用地、TZ07-0103-L001地塊A61機構養老設施用地(限價商品住房)項目)工程中,違反規定使用2名零散民工。
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款,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責令溫州市亞飛鋁窗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限7日內清退,每使用1人,罰款500元,共計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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